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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受疫“重灾区”全覆盖,山东这份作业值得“抄”!

发布日期:2020-03-26    作者:     来源: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编辑:范晨     点击:

新冠肺炎疫情来势汹汹,文旅企业深受重创,亟需救助,近日地方政府开始密集出台“救市”文件。今天,邀您一起了解地方战“疫”系列报道(山东篇)。

齐鲁之地“好客山东”,是我国文化旅游资源大省。滕州的墨子文化、邹城的孟子文化、曲阜的孔子文化;泰安的泰山文化、济南的泉城文化、青岛的海洋文化;临淄的齐文化、梁山的水浒文化、沂蒙的红色文化等等17个地市皆有其独具的文化旅游特色。

此外,山东还是中华民族古老文明发祥地之一。目前发现最早的山东人——“沂源人”,可以把山东的历史上推到四五十万年以前;距今有8000年左右的新石器时代早、中期的北辛文化以及举世闻名的原始社会末期的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等,皆奠定着山东独有的历史文化优势。

丰富的地域自然资源和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预见着山东省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巨大。

此前,山东省还将精品旅游及文化创意等产业列入新旧动能转换着力培育的“十强”产业当中。足见,山东省文化产业及相关行业鼓足干劲,蓄力发展的良好势头。

但受疫情影响,山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后,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春节期间,省内2740个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全部关闭,原定计划开展的8239场文化惠民活动全部取消或延期,文旅行业深受重创。

为有力推进疫情期间省内文旅行业相关防控工作,2月12日至14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有关省直部门,印发《山东省公共文化场馆新冠肺炎防控指南》《山东省A级旅游景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手册》《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旅游住宿业防控工作指导手册》,对全省文旅系统人员密集场所、行业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有效保障。

公共文化场馆、旅游景区、旅游住宿等等受疫情影响深重的文旅行业“重灾区”,在一系列详细的条例指南中获得了最全面有效的指导。

01

旅游住宿疫情防控入“细微”

2月12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旅游住宿业防控工作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对“应急预案与要求”“员工管理”“客人管理”“饭店内部环境卫生管理”“布草管理”“餐厨及食品卫生管理”“通风管理”“供应商及配送货管理”“市场营销及公关管理”“疑似感染者和疑似接触者应对措施”“接触过疑似者的注意事项”“有武汉交通史、武汉来往客人的应对举措”等12项61条内容进行规定。

“指导手册”要求,在饭店入口处设立体温监测岗,对宾客进行体温测量,问询客人有无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对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宾客,应建议发生就诊。无上述情况,且体温正常条件下,方可进入饭店。

“指导手册”指出,酒店等每日须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地面、墙壁、卫生间等公共部位及公共接触物品每天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做到专区专用、专物专用,避免交叉污染。公共用品用具严格执行一客一换一消毒;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和干爽,提供洗手液,并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

02

公共文化场馆闭馆 服务不“停档”

2月13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山东省公共文化场馆新冠肺炎防控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新型冠状病毒的基本概念”及省内公共文化场馆做好疫情防控的“基本要求”“人员管理”“闭馆期间防控措施”“场馆开放后防控措施”等5项内容进行了明确。

“指南”指出,公共文化场馆人群密集,人员互动较多,是病毒传播的高危场所之一,有义务做好防范工作。根据行业特点,识别病毒的传播途径,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控制传播,是公共文化场馆未来一段时间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前提。

“指南”进一步明确,闭馆期间,要通过在线文化馆、在线图书馆、在线博物馆、在线大剧院、云课堂等方式,让广大群众宅在家里也能享受丰富的在线服务,真正做到闭馆不闭服务。公共文化场馆恢复开放需经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作出恢复开放决定后,由当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拟定相应通知方可对外开放。

03

景区停业 线上培训候“佳期”

2月14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山东省A级旅游景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手册》(以下简称“防控手册”),对“应急预案与要求”“员工管理”“景区关停期间防控措施”“景区恢复运营初期防控举措”等4部分内容进行规范。

“防控手册”指出,景区关停期间,不开展人员集中的活动。但可利用这段时期,通过网上培训等形式,做好待岗职工的培训及业务提升工作。确有必要实施的景区内部建设工程,开工要征得当地有关管理部门的批准同意,同时要按照工程施工防疫相关要求,制定相关防疫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防控手册”明确,景区恢复运营初期,应设置留观场所,对疑似和疑似接触者,及其同行人员,以及接触上述人员的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隔离留观措施,并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疫情得到控制后,A级旅游景区恢复运营应按程序报相关部门批准,并报市文化和旅游部门备案方可恢复运营。

其实,以上360°全覆盖的疫情防控工作也为山东省进一步推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3月3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精品旅游镇村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精品文化旅游小镇评定标准》《山东省精品旅游特色村评定标准》的通知,并将相关细则予以明确。

3月5日,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关于促进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将深入落实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全域旅游发展战略,促进山东省旅游民宿规范、有序和健康发展,到2022年,全省三星级旅游民宿达到500家以上,四星级以上旅游民宿达到160家以上,规模化旅游民宿集聚区达到16个以上,基本形成独具特色、管理规范、服务一流、全国领先的旅游民宿格局。

目标明确,共克时艰,为保障“文化服务”不掉队,疫情期间,山东还策划推出“好客山东文旅在线服务”,提供云视听、云课堂、文化战“疫”、VR看齐鲁、美景直播、在线图书馆、在线博物馆、在线大剧院等10余项服务,收录各类省内优秀文旅数字资源130万余项,已对外提供服务超过200万人次。

随着疫情防控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根据山东省疫情形势的变化,为精准助力省内文化和旅游行业复工复产,3月8日,山东省出台《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4项20条内容,推动疫情防控与产业发展“双向”进程,并提出山东省内文旅行业将分级分区分类别逐步开放,对旅行社单独组织一线防疫医务、疾控人员团队游的给予奖补,并从宣传文化旅游发展资金中安排1.5亿元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此外,“意见”还明确山东将打造数字文旅,加快4K/8K电视、5G高新视频、网络视听、数字会展、数字娱乐、数字生活建设,并提振夜间旅游,将打造30个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以下为政策全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产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大疫情防控力度

1.稳妥组织复工复产。根据全省疫情形势变化,精准实施文化和旅游行业复工复产。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分级分区分类别逐步开放。(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政府)

2.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旅游景区、饭店、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影剧院、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等单位,要认真落实相关防控要求,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预防性消毒、通风换气处理,配齐测温、洗手、消毒设施和用品,配备临时应急隔离场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各市政府)

3.加强游客防疫引导。通过手机短信、广播、宣传栏等形式,扎实做好防疫宣传引导,提高游客防疫意识。旅游景区、博物馆等场所,要科学控制游客流量,组织志愿者、安全员加强巡检,及时提示游客分散活动。认真落实实名登记、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措施。(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政府)

4.抓好员工自身防范。健全员工健康监测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实行分时段预约、线上购票、扫码支付等“零接触”服务。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要求,控制会议规模、数量,实行分餐或错峰就餐,减少人员密切接触。(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各市政府)

二、缓解企业经营压力

5.充分利用好已出台扶持政策。认真梳理各级、各部门扶持政策,整理集成“政策工具包”推送给企业,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普惠性税费、金融、社保、租金、用工、水电气等支持政策。(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政府)

6.加大专项扶持力度。调整省、市两级宣传文化旅游发展资金支出结构,支持企业渡过难关、健康发展。省本级从宣传文化旅游发展资金中安排1.5亿元,采用股权投资、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用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项目建设、集群发展、设施升级改造、宣传推介、文化惠民活动等贴补。各市可参照执行。(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政府)

7.加强金融政策扶持。组织开展银行和企业对接活动,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流动性支持,降低文化和旅游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省文化和旅游厅)

8.提前兑付奖励补助资金。2020年4月底前将2019年入境旅游奖励资金拨付到位,对业绩突出的入境旅游企业给予接待游客人天总量奖、包机奖、邮轮(游船)奖等奖励。(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

9.加大影视出版和文艺创作支持。统筹利用省级影视推进相关资金,加大对优秀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公益广告制作及发行放映单位扶持,对乡镇影院实施特别奖补。对反映抗击疫情事迹的出版物、影视剧、舞台剧、纪录片、短视频等优秀作品给予奖补。(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各市政府)

三、助推市场恢复活力

10.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及微信、微博等宣传平台,为文化和旅游企业免费宣传文化和旅游产品。针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及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国内外一类客源市场实施精准营销,推动市场快速升温。调整贸易会展促进活动,加大首届中国(山东)国际文化旅游博览会国际招展力度,办好孔子家乡山东文化贸易展,扩大国际市场客户和销售渠道。(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商务厅)

11.支持企业提档升级。鼓励A级旅游景区、重点乡村旅游企业、旅游饭店、星级民宿、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等改造升级,各市政府提供土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政策支持。统筹中央、省级资金,对精品旅游、文化创意、乡村旅游等在建重点项目给予贷款贴息、股权投资。加快文创产品开发,重点扶持一批文创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企业。开展第六批山东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重点文化企业、重点文化产业园区认定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各市政府)

12. 联合购买文化惠民演出。整合省、市、县三级资金,组建山东剧场院线,搭建“齐鲁艺票通”信息平台,购买文化惠民演出。提前编制2020年农村电影购买服务计划,侧重购买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健康饮食生活题材片目。(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

13.支持企业承办公务活动。鼓励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将会议会展、培训、内外宾接待等公务活动在省市规定的支出定额内委托旅行社、饭店、文化传媒等企业承办。(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各市政府)

14.加强从业人员素质提升。组织从业人员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助。鼓励在职导游员参加职业晋级考试,对通过本年度中、高级导游晋级考试的,分别给予500元、1000元奖励。举办导游员、红色旅游讲解员、饭店服务员等职业技能竞赛,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水平。(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5.对组织一线防疫人员旅游休闲的企业给予补助。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旅行社单独组织一线防疫医务、疾控人员团队游的给予奖补。由旅行社完备相关资料,按照先报备、后审核的程序,每人补助50元,费用由省本级承担。鼓励A级旅游景区年内向医护人员免费开放,各市给予一定奖补。(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各市政府)

四、增强产业发展动力

16.加快文旅融合。重点打造泰安—曲阜优秀传统文化旅游、齐文化旅游、大运河(山东段)文化旅游、黄河三角洲生态文化旅游等示范区。推出山水圣人、仙境海岸、运河水浒、亲情沂蒙等精品文化旅游线路。组织创建首批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省文化和旅游厅)

17.加强消费引领。组织开展“第四届文化惠民消费季”“山东人游山东”“畅游齐鲁·好客山东好时节”消费促进活动。联合中国银联山东分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惠民补贴。组织评定一批全省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县、示范县(市、区)。(省文化和旅游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各市政府)

18.打造数字文旅。制定出台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政策措施,鼓励文化科技企业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加快4K/8K电视、5G高新视频、网络视听、数字会展、数字娱乐、数字生活建设。实施“一部手机游山东”项目,构建智慧文旅综合服务体系。支持开展公益数字服务,对疫情期间免费向公众提供线上影视、演出、娱乐、动漫、游戏等数字文化服务并取得较好市场流量的产品予以奖补。(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广电局)

19.提振夜间旅游。推动景区夜间开放,优化夜间文化演出市场,培育一批夜间演艺精品,推出一批业态多元、吸引力强的夜间旅游优质项目和产品。依托中心城区设施和重点景区,培育夜间观光游憩、文化体验、特色餐饮、时尚购物等夜间旅游经济产业,打造30个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政府)

20.优化消费体验。实施便民消费工程,推广移动支付方式,提高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支付便捷度。引导文艺演出、文化娱乐、景区景点等场所广泛应用互联网售票、二维码验票。联合商业银行发行山东文化旅游主题信用卡,推出消费积分、分期付款文化旅游信贷产品。(省文化和旅游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3月9日印发

事实上,根据省内受疫情影响的实际情况,山东省各级政府部门纷纷下发“救市”文件,济南、青岛、泰安等市接连发文助力疫时文旅企业健康发展。

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率先发力,2月7日对外发布《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明确已依法交纳保证金的旅行社,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且接受暂退保证金的各旅行社应在2022年2月5日前将本次暂退的保证金如数交还。

另据官方数据初步统计,为缓解疫情下旅游企业经营困难,2月5日,山东省就已启动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各市已退还质保金26308.1万元,涉及1565家旅行社,还有部分旅行社已领取取款通知书。

此外,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还为《济南市民宿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科学制定,对外发布了征求意见的公告。

作为沿海旅游的代表城市,青岛也应时采取了一系列包括:

“做好生产性企业复产复工宣传发动”“组建指导组开展一线督导发动”“做好复产复工企业防疫指导”“指导文化旅游企业提升管理水平”“采取“云招商”模式持续跟进文旅招商”等等措施,扶持受疫情影响的文旅企业复工复产。

截至2月19日,青岛市共有1130家住宿企业复产复工,占住宿企业总数的20%,其中限上住宿业复工企业72家,占总数的31.3%;230家印刷发行企业复工,占全市印刷发行企业总数的14.1%;全市3家出版社已全部复工。

此外,青岛市还通过视频签约的形式实现了文旅招商的“开门红”,华道资本亿元项目落户青岛市市北区。

“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杜甫一首《望岳》道尽了泰山巍峨,山东秀美。除去“泉城济南”“帆都青岛”,“五岳之首”泰山在其境内的泰安市也着力扶持市内文旅行业加速回暖。

再加之,泰安市境内还有占地近600平方公里,包含水浒影视城、水浒大寨、东平古城、昆山影视拍摄区等四十余处影视拍摄项目的东平水浒影视基地。

为稳定文化和旅游市场稳定发展,扶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化和旅游企业,3月12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共渡难关的通知》,从“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减轻企业运营压力”“恢复振兴文旅市场”等三方面,支持泰安市文化和旅游企业(含A级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宾馆饭店、民宿、文创企业、影视制作企业、影院、文化娱乐场所、营业性演艺场所、实体书店、文旅产(商)品企业、新闻出版企业、印刷企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积极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

山东省是民营经济大省,因地域优势,青岛等沿海城市对外贸易也发展迅猛,疫情的蔓延,使得当中很多中小微企业如遇灭顶之灾。为扶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困局,山东省及济南市、青岛市等皆相继出台相关中小企业金融扶持政策,与中小企业共克时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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