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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到山东大学调研

发布日期:2021-12-03    作者:丁璇     来源: 山东大学(青岛)    编辑:王洋     点击:

1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山东调研期间到山东大学法学院与师生代表座谈。山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干杰,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世忠,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万明,山东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陆治原,山东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刘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甲天,山东大学党委书记郭新立、校长樊丽明等参加座谈。

周强与师生们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进行座谈交流。周强向山东大学建校120周年表示祝贺,指出山东大学历史悠久,教学科研成果丰硕,形成法学等大批优势学科,为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和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周强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给山东大学《文史哲》编辑部全体编辑人员回信精神,进一步加强与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双向交流,不断健全完善合作机制,推动司法实践与教学科研紧密结合,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繁荣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共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希望山东大学法学院发挥学科优势,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聚焦司法实践中的重大、前沿性问题,大力加强计算法学、海洋法学等学科研究,为司法实践提供有力智力支持。

郭新立主持会议,表示学校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并将其融入到法治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全过程,主动加强与各级人民法院的协同合作,不断提升法学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努力推出一批原创性、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更好地服务和贡献法治中国建设。

会上,樊丽明作山东大学总体情况和山东大学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情况的介绍,表示山东大学将在开展原创性研究、抓好融入式教学、加强针对性服务上下更大功夫,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工作不断深入,贡献高质量理论成果,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山大力量。

教师代表周长军、肖金明围绕山东大学法学学科建设、行业合作和以特色优势学科为基础开展人才培养工作等进行了交流发言。学生代表杨小超介绍了自己的学习和实践情况。会前,周强一行参观了山东大学法学学科建设发展史展览。最高人民法院、山东省、青岛市、山东大学有关负责同志,法学院师生代表参加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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