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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发布日期:2020-08-11    作者:     来源: 中国城市规划网    编辑:陈双宇     点击:

案例详情

               

广州,一个有着2000多年历史的古城,

是我国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早在公元前九世纪的周代,

这里的“百越”人和长江中游的楚国人已有来往,

而“楚庭”则是广州最早的名称。

秦汉时就是繁荣都会,

汉唐以来是海上“丝绸之路”的始发港,

清朝闭关锁国时是中国唯一对外开放的港口,

也是中国最早对外的通商口岸。

《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是广州第一版历史文化名城专项保护规划,

于2003年启动至2014年11月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经过11年的探索,

系统建立了广州的名城保护体系,

明确了广州名城保护的基本方向,

是指导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纲领性文件。

规划提炼出9大核心价值,确定了“历史悠久古都城、岭南中心文化城”等9大保护主题,树立了广州的名城形象。提出全面保护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特色引领、5个层次的保护内容。

规划见证了11年来我国名城保护制度逐步完善的过程,具有探索性、现实性、社会性、制度性四大特点。

1.探索性--完善了历史文化名城整体保护规划的编制体系,规划成果先进

规划是我国探索名城保护规划的实践之一,在2004年建立的保护体系,已纳入相关条例和办法,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先行建立了整体保护的观念。规划提出以自然景观主导、线性文化遗产串联、主题聚集区凸显、“点、线、面”结合的“整体保护”思想。

二是先行确立了“价值特色”引领的先进保护理念。规划提出以“价值特色”统领各项空间要素规划的观点。

三是完善传统名城保护体系。在“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的基础上,补充“市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两个层次,建立了五个层次的完整保护体系。

此外,规划在2004年提出的格局、街巷、水系等要素以及历史地段、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思想和方法,已成为国内名城保护规划的普遍做法。

2.现实性--创新规划技术方法,解决规划管理的现实难题

规划针对保护与发展的矛盾,强调保护规划实施与管理挂钩,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推动历史城区职能重大转变。规划提出并引导了太古仓码头仓储物流用地活化利用、十三行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外迁等方面的转型实施,从根本上解决广州名城保护的巨大压力。

二是创新历史城区的划定方法。“历史城区”的概念在2004年还不明确,规划先行提出了“历史格局+现状评估+风貌评价”的综合划定标准,清晰划定界线,是国内较早对这一概念进行研究和控制的示范性研究。解决了长期以来旧城开发项目是否纳入保护审批要求的争议。

三是创新解决建筑控高的历史难题。为确保历史城区建筑高度“控制在30米以下”,规划通过“技术评估+经济评估+行政影响评估”,历时4年,逐项排查所有审批项目,最终明确了历史遗留问题的五项处理原则,通过赎回开发权等方式,坚守住了建筑限高的底线。

四是创新功能复合的保护方法。规划结合防灾、休闲的需求,成功引导了历史水系恢复,突出表现在时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曾表扬的东濠涌整治、荔枝湾涌的“揭盖复涌”工程。

3.社会性--与社会各届互动,确保规划的科学性

规划从两方面唤起广州全社会参与名城保护的意识:

一是广泛吸纳社会各届的意见。规划落实了广州2003年以来,3届市政府建设“世界文化名城”的愿景,纳入了考古、文物等知名专家关于完整保护地上、地下文物的严格要求,吸收了市民关于改善生活环境的真切诉求。在社会宣传中,委托广告公司专业运作,发放简易读本,举办“专家访谈会”“共同规划日”和现场咨询活动,吸引公众、主流媒体长期关注和报道。

二是发动社会民间保护组织。编制期间,广州民间文物保护协会、河南地小组、“古粤秀色”等民间组织自发成立,参与到名城保护工作,例如西关恩宁路,在民间呼吁下,被列为广州第23片历史文化街区,粤剧名伶旧居被列为重点保护对象。

4.制度性--与制度建设互动,确保成为依法行政的可靠依据

规划利用广州市地方立法权,在推进保护制度建设中检验规划。

一是实行严格的组织制度,确保严肃性。包括:市长亲自指导和协调部门工作,中国工程院院士、住建部总规划师和知名专家学者参与规划论证,近20次正式征集、协调部门和区县意见,持续就南华西历史文化街区划定等专项内容,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二是同步指导名城保护工作,在实践中检验。规划编制期间,参与审查陈家祠、大小马站书院群等全市重点保护项目,结合其中土地、风貌、交通控制等问题,完善规划内容,降低实施风险。

三是参与制度建设,校正规划成果。包括协助制定《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历史城区建设项目遗留问题规划处理方案》、《第三届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组成及议事制度》,把核心内容纳入规划。

实施成效

规划在全面梳理资源并建立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框架的基础上,在规划编制中就起到了协助完善保护立法、指导规划管理工作的作用:规划促进了广州名城保护制度建设,出台了三个管理文件,重新修订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促进了民间保护力量的发展,自发成立了广州民间文物保护协会、广州河南地小组等民间保护组织;指导了广州市旧城更新改造和骑楼街整治等专项规划、历史地段和保护性建筑的保护规划。

规划还从五个方面,具体的规划实施工作:综合整治工程,包括沙面综合整治、黄埔古港整治等。骑楼街整治工程,包括西关骑楼街、中山四路骑楼街整治等。活化利用工程,包括TIT创意园、十香园环境改造等。历史问题处理,已公开收回大元帅府万科开发项目等3宗历史项目。全市专项工作,包括历史建筑普查、“美丽乡村”建设,在全市城乡开展保护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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