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地开始新一波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的同时,如何有效保护名城历史风貌,也逐步有了更细化方法并逐步形成退出机制……
2018年5月2日,河北省蔚县成为第134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随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数量就至今没有出现变化——既没有增加,也没有删减。
2019年9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共同通报了关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工作评估检查情况。肯定各省(市、区)抢救和保存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积极制定地方性保护法规以及创新保护方式方法等,也同时批评各地名城保护中存在的大拆大建、急功近利,重前期申报、轻后期维护等做法。
于此同时,各地申报各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工作,仍在按部就班地积极推进。即便受到疫情的影响,也没有停滞下来。进入2020年后,出现了明显的新一波加速过程。
截至目前,我国已经公布了3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并有适当增补。目前希望能够“榜上有名”的城市中,厦门、大连极为引人瞩目。
厦门是著名的风景园林城市,拥有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2020年2月,当地印发了《厦门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方案》,还将加快编制完成《厦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在1月23日,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已经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厦门市将精心呵护历史文化遗产,积极推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做好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修缮、活化利用,“打造高尚的文化之岛、优雅的宜居之岛、精致的旅游之岛”。
今年,辽宁省将启动大连市、朝阳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这是在推动沈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程实施和辽阳市申报工作的基础之上的新进展。目前,辽阳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申报材料已正式上报;大连市东关街、太阳沟也已获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
今年2月,重庆市政府也已正式批复同意江津成为市级历史文化名城,同时在江津设立相府路传统风貌区、际华三五三九制鞋厂传统风貌区。这也是重庆市自2018年9月1日实施《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以来,诞生的第一个市级历史文化名城。
今年3月,江苏省连云港市“申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自2017年11月启动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以来,当地的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正在接近完成。会议强调各单位“倒排时间、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顺利获批省历史文化名城做充足准备,推动“申名”工作加快进行。
与以往申报不同的是,无论是新申报城市,还是已经获得金字招牌的名城,现在都开始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强化整体保护意识。
缺乏整体保护的意识和手段,是目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的“顽疾”。部分城市只重视单体建筑保护,忽略对建筑周边环境保护,文物古迹成了“盆景”;有的城市只重视街区保护,忽略对老城整体格局、风貌保护;一些城市只重视对重要价值遗存保护,忽略对一般价值建筑、构筑物的保留利用……这给名城申报工作也敲响“警钟”。
于是,各地新出台的名城保护措施,开始明确强调整体化原则,不仅重视单个历史建筑物的保护,更注重其与整座城市历史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的协调。2019年12月18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拉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新闻发布会,拉萨市副市长史育斌表示,新规划旨在协调好与历史文化遗产共生的自然环境,管控好特色风貌建设,实现拉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总体目标。
山东济南于1986年12月08日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2019年11月获得批复的全新《济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指出,坚持“保护济南历史文化名城文化遗产及其历史环境的真实性、 完整性”,并且“保护和延续济南历史文化名城的总体格局和风貌,保持济南山、泉、湖、河、城一体的风貌特色”;同时,该规划将济南市域的整体保护解构为“一核、五廊、十片”,古城街巷“保护和延续古城内街巷南北向贯通、东西向联系的街巷格局特征”。现有建筑进行改建,更是要“保持或者恢复其历史风貌”,使之与街区历史风貌相协调。
2020年,北京市也将推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其中的主要内容涉及调整和完善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制定历史建筑管理办法。
今年2月2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芦山、旺苍两市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其中也特别强调体现整体化保护视角,要做好周边整体风貌环境协调和治理工作,维护好历史城区的环境和周边自然景观特色。同期经四川省政府批复的《芦山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7-2035)》,强调“保护遗产本体及环境的完整性和延续性”,把历史文化资源及其所依托的城镇作为有机整体,统筹保护历史文化资源本体和周边环境,形成以古城山水格局特色为目标,保护历史城区与周边山水的视线视廊,并整体控制历史城区及周边环境建成区的高度和建筑风貌,确保“芦山历史城区整体的可识别性”。
虽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在条例、规定中得以细化完善,但效果更取决于对条例、规定的执行情况。“说到,还能做到”,才是目前强化名城保护意识中,最为重要的节点。
历史文化名城称号,仍是一个金字招牌。
在2017年至201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评估检查。评估检查发现,山东省聊城市、山西省大同市、河南省洛阳市、陕西省韩城市以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存在在古城内大拆大建、拆真建假、破坏古城山水环境格局等问题,使得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遗存遭到严重破坏,历史文化价值受到严重影响。在对以上5个城市给予通报批评的同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并下令限期整改,要求于2019年5月31日前将整改情况上报。
在2019年3月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部分保护不力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通报》中,明确提出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将提请国务院撤销其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称号。
但是,整改的过程却比预料的更为漫长。
陕西韩城也是沿黄(河)城镇带区域性核心城市。2020年1月9日,陕西省住建厅与韩城市政府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工作再次进行座谈,强调要把古城保护放到全省乃至全国文物保护范围内来考虑,尊重古城原有规制,正确处理保护与开发、旅游与文化、特色与融合等关系,持续加大古城保护投入力度,坚决依法依规整改到位,守护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这块“金字招牌”。
2020年3月1日,重新修订的《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开始施行。与1997年12月13日山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前一版本《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相比,涵括内容更加全面,条例从之前的24条目,扩充到52条。于此同时,撤销机制正式出现在条例中。在新条例的第二十条中,规定了名城称号的退出程序:“因保护不力导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的布局、环境、历史风貌等遭到严重破坏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省文物主管部门给予警示,向社会公布,并由省人民政府责成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限期整改,采取补救措施。整改期限届满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省文物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由省人民政府撤销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称号。”
值得注意的是,该条例还特别明确:“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称号的撤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相关“未依法履行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导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被警示、撤销称号的人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从上述进展来看,名城撤销机制已经逐步“丰满”起来,开始在各个环节上逐步落实。
那么,真的会有历史文化名城的金字招牌被摘掉吗?